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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通公交公司关于解决驾驶人就餐问题的试行方案
日期:2016年07月1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解决驾驶人中午就餐问题,保障正常运行,改善膳食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员工服务,经调研论证,结合广大员工的意见建议和公司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快餐提供形式
    (一)对外承包形式:承包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控利,动态监管;公司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快餐供应方(供应方须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餐饮,从业人员应具有健康证,厨师应具有厨师证,采用报价利润最低者为中标方的形式公开招标)。
    (二)具体内容:
    1、供应方除具有上述资质外,还须具有厨房、厨具、灶具、燃气、冰箱冰柜等提供快餐所必须的用品和设施,公司提供餐厅、桌椅、就餐用具、空调等设施。
    2、供应方负责燃料、食品的采购、加工制作、分发、卫生清洁、储存及相关的日常工作。
    3、供应方工作人员由其自主聘用和管理,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工资由供应方发放,社保由其缴纳。供应方与聘用人员发生的一切纠纷和问题由其负责处理,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与公司无涉。
    4、供应方要建立经营台账,对采购的食品价格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对每日采购的食品样本进行封样以备相关部门检验,供应方的经营利润不得超过30%,公司对供应方的经营利润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核算,控制利润。
    5、公司提前一天将用餐人数通知供应方,供应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数量。
    6、公司一车队所属驾驶人的饭菜由供应方负责送至城东枢纽站现场,二车队所属驾驶人的饭菜由供应方负责送至综合场站现场,并采取保温措施,发至各驾驶人就餐。
    7、供应方必须向公司缴纳综合履约金叁万元(无息),合同到期,无违规行为,公司全额返还。
    二、结算方式
    1、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公司与供应方结算上月快餐费。
    2、公司现有驾驶人121人,午餐标准每人每日10元,每天午餐就餐人数不少于 80 人,少于 80 人时,公司按 80 人与承包方结算费用;多于 80人时,公司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早餐、晚餐供应方可视情况自主经营,饭菜按市场比价的最低价,直接向就餐人收取费用。
    3、公司驾驶人实行刷卡就餐,公司与供应方按月结算。公司另外安排的就餐人员,凭券就餐,双方凭券结算。
    三、具体要求
    供应方需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卫生健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四、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由经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中层干部(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供应方所提供快餐的监督管理,协调处理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监管小组,分管领导为组长,组员为中层干部(队长)及各线班组长,负责对供应方制作快餐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收集员工对快餐质量和数量的意见建议。
    五、费用测算
    全年公司共需承担费用约为30万元左右(8元×80人×364天)。
    六、具体措施
    (一)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就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以强有力的制度,加强对供应方所提供快餐的监督管理。
    (二)建立卫生责任制,与供应方方签订餐厅卫生和食品卫生责任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考核,考核费用在与其结算相关费用时扣除。
    (三)加强对就餐工作的动态监管,每天安排人员对餐厅的卫生、食品质量、饭菜定价等进行监督;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驾驶人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出下月的改进措施,大家献计献策将好事办好。
    (四)公司将加强民意的调查,并不断改进和完善,承包经营人提供快餐1年的承包经营权到期前一个月,公司发放民意调查表,如驾驶人对提供的快餐不满意率达50%及以上,公司将在与承包经营人人签定的承包经营合同到期后,不再与其续签合同,合同自然终止。如驾驶人对快餐满意率达50%及以上,则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公司与承包经营人协商确定好下一轮承包经营期限及其他相关事宜,如公司与承包经营人协商不成则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期内如政府相关部门或主管部门要求终止协议,影响到承包经营人的相关利益,则有关责任和损失由承包经营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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